(2013年1月——2018年1月)
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
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好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新闻稿(2013年1月22日)
全会决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主要是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规定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体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规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3年11月9日)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产生腐败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体制机制存在漏洞,必须坚持以改革思路推进工作,加强制度创新。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对下级纪委不向上级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情况的,必须严肃问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要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抓住“牛鼻子”,压实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级党委(党组)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推动各级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常态。
——《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关于中央政治局工作的报告》(2016年10月24日)
要以上率下,从中央政治局做起,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压实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行动作无声的命令,以身教作执行的榜样。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拟提请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讨论的文件、审议《关于五年来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并以此带动全党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新闻稿(2017年9月18日)
扎实推进纪检体制改革,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率先改进巡视工作,发挥了示范作用,下一步要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发挥省级巡视的基础作用。抓早抓小,基础在下面,要上下联动,把问题化解在地市和县一级,有效防止“带病提拔”。省区市党委必须坚决贯彻中央巡视方针,深化聚焦转型,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上下联动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二〇一四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4年10月16日)
要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所有派驻机构都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瞪大眼睛,发现问题。纪检组长要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不要分管其他业务,如果都“打成一片”、混成一锅粥了,还怎么行使监督职责呢?对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那就要严肃问责查处。
——《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根本的、第一位的,但如果不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就不能形成监督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
——《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27日)
要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及试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改革目标。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稿(2016年12月28日)
要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把握和工作衔接。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新闻稿(2017年1月6日)
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改革审计管理体制,完善统计体制。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向大会作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自我净化能力。自我监督是世界性难题,是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我们要通过行动回答“窑洞之问”,练就中国共产党人自我净化的“绝世武功”。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证明,我们党自我净化的机制是有效的,我们完全有能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要深化政治巡视,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加强对贯彻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巡视利剑作用。要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视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中央单位巡视和市县巡察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监督网。要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回头看”,推进“机动式”巡视,发挥“游动哨”的威慑力,当好“守更人”。要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强化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完成国家和省、市、县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要结合制定监察法,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形成巡视、派驻、监察3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1月11日)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新的形势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纪律约束提出了新要求。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明各项纪律,严格管理监督。要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各级纪委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
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3年多来从严治党的实践已经试出了人心向背,我们必须坚持不懈抓下去,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要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