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6 | 点击量:

  重庆维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将位于金开大道1598号大堂少数区域实行公开招租确定承租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铺概况

  位于重庆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8号大堂进门左侧,现精品店对面,建筑面积共计:24㎡。

  二、招租方式

  1、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2、租赁场地的经营范围:艺术品销售

  3、租赁场地的租金要求:在现状条件下整租租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 元/月,支付租金最高者为承租人。

  4、同等条件下现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2年,具体起止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四、费用支付方式

  1、租金:每两个月支付一次,租期届满前10日支付下一租期的租金。

  五、招租对象、

  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及良好信誉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六、保证金及法律后果

  1、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14000元及合同约定租期内的房屋租金;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的,招租方视为承租人已放弃租赁权。租期届满后履约保证金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况下无息退回。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违约金14000元。

  2、承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招租房屋状况,详细了解招租标的物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表示对租赁房屋所有情况有了清晰全面了解,并承认标的物的现状,对自己的承租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招租人只提供相关手续,其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七、报名要求

  法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应提供民政相关部门办理的登记手续;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并交付复印件。

  八、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的,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房屋租赁合同期间内发生的电费由出租方承担。

  4、招租方正式通知承租方应签订租赁合同起3日内,承租方须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并交纳房租及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

  九、报名方式

  1、时间:2021年3月26日起至4月9日。

  2、地点:重庆维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3、联系人:采购部张女士

  4、联系方式:18996067605

  重庆维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