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司研究决定,公司下列房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基本情况:
(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州大道23号附13号,建筑面积:223.61㎡。
(二)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州大道23号附35号,建筑面积:128.92㎡。
二、招租条件:
(一)承租方需是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好,无不良经营史的企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承租人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在承租房内从事与消防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悖的行为。
(二) 在租赁期限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1)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部分转租、转让、转借、抵押给他人;(2)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使用用途和建筑及结构现状;(3)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于非法用途。
三、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凡有意租赁房屋的单位和个人,须在我单位办理有关报名手续。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办理,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办理报名手续,经公司审核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起长期有效
报名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1102室
联系人:沈川江 联系电话:67395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