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司决定,现将企业自有的办公用房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基本情况
招租房屋位于江北区嘉陵四村14号,观音桥商圈旁,本次拟出租办公用房15间,建筑面积约300㎡。
二、承租人条件
1、承租方需是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好,无不良经营史的企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承租人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在承租房内从事与消防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悖的行为。
2、在租赁期限内,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1)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抵押或部分转租、转让、转借、抵押给他人;(2)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使用用途和建筑及结构现状;(3)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于非法用途。
三、招租约定
1、租赁期限:原则不少于1年,不高于3年,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租期满后重新评估公开招租,同等条件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2、租金收取:采取先收后用的原则,租金以6个月为支付周期转帐支付,即合同签订、租金付清后交房,此后每个周期届满前20日支付下个周期的租金。
3、租赁保证金:1万元,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
4、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四、报名事项
符合条件的承租人,报名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1、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完成(不低于十个工作日)。
2、联系人:杨 利:13638375236
王 波:13983199131
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6日